Sunday, April 22, 2012

再見藝術

很恐怖地, 二次創作(新版權修訂法)已經通過二讀, 快要通過三讀了.

早幾星期看了Banksy《Exit Through The Gift Shop》, 雖然內容怪怪的, 不過大家都無不慨嘆.
為什麼香港就沒有一個充滿創意及調皮的Banksy? 我個人認為, 是香港這個環境, 把這社會認為是離經叛道的, 卻令人驚嘆的藝術行為扼殺了.

香港政府從來不懂什麼是創作, 在商業的大前提下, 由五六十年代重工業到七八十年代輕工業及轉口港, 發展至現今起步的服務業.  的確, 香港是一直在發展前進的.  然而最近, 政府要發展創意藝術.  不懂創意的人搞創意, 他們一切都以利益為前提.

已經忘了有多少次, 聽到不同層面的人問我, 如何看活化工廈.  部分被當局糖衣紙包裝而有所蒙蔽的市民及學生, 被誤導藝術的方向, 他們眼見最近視藝課成為話題, 媒體也焦點報導市集及藝術家crossover商品等, 舊工廈重新包裝? 市集如年宵的熱鬧? 似乎一切都是美好的.
長久下去, 香港人對藝術只能培養成短視的, 創意都是相近的.  最終, 香港藝術失去了可有的特色, 作品都只有某某與某某相似, 大同小異. 
同時間, 在工廈努力著的一群藝術家, 大部分持反對意見. 因為最直接的影響, 就是租金暴漲. 本來在香港用藝術混口飯吃已經很困難, 租金的壓力, 等同趕絕他們.   於是, 藝術家有如吉普賽人, 東走西避, 在有限的條件做著無限想像的藝術.   最終, 部分人為了可以'混'下去, 放棄了應有的堅持, 甚至迷失於物慾之中. 

既然物理的空間被扼殺, 部分的人轉向虛疑的空間. 那是一個最便宜, 同時又可以自由狂想的空間, 甚至可以多重身份, 發佈無限的想法及意見. 於是, 在最近的特首選舉中, 香港Banksy幾乎要出現在Facebook了.
當大家雀躍地分享該些沒有作者名的改圖, 爭相彷效手法, 發表點子及創意時. 政府無聲地要通過新版權修訂法, 二次創作將是刑事罪.  略作解釋, 一旦通過訂法, 所有的改圖及分享(包括Facebook share), 只要有人認為是抄襲版權, 就可以報警, 由警方去調查, 動用公帑上庭以刑事控告被告, 刑事是可以入獄的.

當然, 要做的人, 即使條例通過, 仍是會繼續的. 但是, 當本來可以無限大的空間, 又再一次被打壓, 叫自稱為香港藝術家, 仍努力推動藝術的一群, 情何以堪? 香港最後只是跌入固步自封, 商品化及沒有本土特色的藝術定位. 請不要再扼殺我們僅有的言論及創作空間了.

延伸閱讀-
維基-二次創作 : http://zh.wikipedia.org/zh-hant/%E4%BA%8C%E6%AC%A1%E5%89%B5%E4%BD%9C

by 清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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